又一三甲医院特需门诊开诊了!
又有三甲医院开设特需门诊了
近日,兰州大学第一医院(以下简称“兰大一院”)发布消息称,10月10日,位于其门诊综合楼10楼的特需门诊正式开诊。
据了解,该特需门诊设有肝病科、感染科、心内科、口腔科等32个特色科室、专业,接诊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全天,号源设置为每半小时1个,全部开放预约,由患者自愿选择。
不仅如此,特需门诊还汇聚了兰大一院的顶尖专家医生资源,出诊的62名专家从事临床工作均超过20年,临床经验丰富,包含了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教授、甘肃省领军人才、一级主任医师、博士生导师等在内的知名专家,代表了兰大一院最顶尖的医疗水平。
图源:兰州大学第一医院
医院官网显示,兰大一院始建于1948年,其前身为国立兰州大学医学院附设医院,历经数十载,现为一家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医院占地面积约1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实际开放床位2488张。2020年接待门、急诊患者178万人次。拥有4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10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
据看医界了解,兰大一院并非甘肃首家开设特需门诊的三甲医院。实际上,早在2018年兰州大学第二医院就已开设特需门诊,出诊专家涵盖内、外、妇、儿学科,由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甘肃省555创新人才、甘肃省卫生系统领军人才等人员组成。
此外,据兰州日报报道,曾于2017年5月2日起施行的《甘肃省特需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办法》,除了规定三级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开展的特需医疗服务,特需病房数量控制在医院病房床位总数量的1%以内外,还要求特需门诊医生每半天诊察不超过8个患者,每次诊察时间不少于30分钟。
多地三甲医院开设特需门诊
长期以来,随着医改进程的不断加快,医疗市场竞争的加剧,国际交流的日益频繁,以特需医疗为代表的诊疗形式不断走进大众的视野,并受到不少医疗机构的青睐,其中不乏三甲医院的身影。
仅今年10月,就有多家三甲医院宣布特需门诊开诊或即将开诊。继北京积水潭医院院新街口院区特需/国际医疗二部开诊后不久,远在黑龙江省的牡丹江市第一人民医院特需门诊也紧接着开诊,该门诊主要面向疑难杂症和有特殊需求的患者。
而在不久前,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也发布消息称,经上级部门批准,医院“特需门诊”将于10月26日正式开诊,同时将依托医院雄厚的医技力量和特色服务,为特需患者提供预约专家个性化诊疗等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2021年11月,山东省立医院国际特需门诊开始试运行;10月,上海市儿童医院变态反应多学科联合特需门诊(MDT)开诊;5月,唐都医院特需门诊开诊;2020年8月,北京佑安医院获批设立特需门诊,出诊专家皆为国内知名专家教授,诊治范围涵盖慢性肝病、肝硬化等肝脏疾病。
追溯到更早期,如今早已是三甲医院的上海市东方医院,2003年便成立了特需门诊,截至2020年12月,该特需门诊已为来自近80个国家,超过50万人次提供优质的医疗护理服务。而随着就诊人数的增加,自2020年1月起,特需门诊还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了微信平台、邮件预约形式。
作为较早涉足特需门诊的代表性医院之一,据健康界报道,浙大二院目前开设了48项特需医疗服务,其中就包括特需门诊,而在浙大二院全部的医疗服务收入中,特需医疗服务约占6%,其中特需门诊约为95%,在特需服务中占比最高。
特需门诊会是潮流吗
实际上,多年来,在特需门诊越来越受三甲医院青睐的同时,以特需门诊为代表的特需医疗也引起过不少争议。
据掌上春城报道,去年就有一位网友在社区发帖吐槽称,自己去云南某三甲医院产科挂号,VIP门诊挂号费310元,认为是“天价”。帖子发出后,不无意外就引发了一波关于“300元挂号费是否是天价”的热议。
此外,在更早期,部分医院的个别专家只出特需门诊、不出普通门诊;多付钱挂特需号优先看病;盲目开设特需医疗服务,挤占基本医疗资源;强行推销,诱导提供……都曾一度刺激公众的敏感神经。
因此,不少地区在早些年都曾提出逐步削减甚至取消公立医院特需服务。当时还有专家表示,特需服务逐步淡出公立医院会是一种大趋势,但暂时不会硬性取消,需要一个过程。而从后来的发展来看,特需医疗虽没有彻底淡出公立医疗机构,但对其也有着严格管控。
2015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就明确指出:公立医院提供特需服务的比例不超过全部医疗服务的10%。
据中国网报道,在政府层面,各地也相继出台文件严格控制特需医疗服务的规模,并加强监管。同时,也明确一级和二级公立医疗机构原则上不得开展特需医疗服务,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在基本医疗服务量减少的情况下,原则上不得增加提供特需医疗服务的规模。
以上海为例,2018年上海市卫计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医疗机构门诊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控制公立医院特需服务规模,提供特需服务的比例不超过全部医疗服务的10%,在职专家出特需门诊必须出非特需门诊,正高职称特需门诊与非特需门诊出诊次数(每1个半天为一次)比例不得高于2:1;副高职称不得高于1:1。
2020年12月,海南省医保局印发了《海南省公立医疗机构特需医疗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关于特需门诊,该文件对其设置条件、坐诊医生的遴选以及出诊时间等均进行了规定。特需门诊必须具备单独的诊区,特需门诊与非特需门诊采取联动机制,在职专家出特需门诊必须出非特需门诊。
2021年4月,北京市卫健委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北京市公立医疗机构特需医疗和国际医疗服务管理的通知》,除了明确北京市将放开公立医疗机构特需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外,还指出,选择特需医疗服务坚持患者自愿原则,不得强制或诱导患者选择特需医疗服务。
同时还指出,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定位,严格控制公立医疗机构用于特需医疗服务的床位数,其不得超过医疗机构登记床位总数的10%;除特需夜门诊和特需节假日门诊外,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在职医师特需门诊出诊单元数量不超过医疗机构出诊单元总量的10%。
从现有政策来看,近年来虽然国家和地方并没有完全限制公立医院发展特需医疗,甚至还有不少三甲医院开设特需门诊,但是政策对公立特需的条件限制,还是给社会办医发展高端、特需医疗留有一定空间,有利于形成公立满足基本医疗、社会办医满足高端医疗需求的格局。(本文为《看医界》发布,转载须经授权,并在文章开头注明作者和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