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支持社会力量发力13个专科领域!四川发文
据《四川省“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显示,四川省社会办医院总数、床位数分列全国第二和第一位,社会办医有序推进。而近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四川省“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对于社会办医的发展,再次做出了部署和规划。
优先支持13个专科领域
在强化优质均衡的医疗服务体系中,《规划》提出,要推动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
在非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服务方面,《规划》指出,非公立医疗机构主要提供基本医疗服务、高端服务和康复医疗、老年护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是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规划》明确,支持非公立医疗机构和独立设置机构规范发展。优先支持社会力量在医疗资源薄弱区域和妇产、儿科、精神、肿瘤、眼科、口腔、骨科、医疗美容、中医、康复、护理、医养结合、体检等领域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鼓励社会办医向高端化、规模化、集团化方向发展。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加强重点专科建设。参加远程医疗协作网。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
也就是说,四川将优先支持社会力量在这13个专科领域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同时,在高端化、规模化和集团化方向发展,也正是近年来国家对于社会办医的总体方向。
《规划》提出,社会办医可参与公共卫生服务。在应对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发挥积极作用。鼓励商业保险机构结合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特点积极开发多样化、个性化健康保险产品。支持举办连锁化、集团化的医学检验、病理诊断、医学影像、安宁疗护等独立设置机构。
促进诊所发展
就在前不久,国家卫健委医政司正式印发了《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开办诊所正式进入备案制管理,而在四川的规划中,也以专门的小节来提出促进诊所发展。
《规划》表示,促进诊所发展。诊所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实行备案制管理。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鼓励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且经注册后在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满5年的医师按规定全职或兼职开办诊所。
鼓励符合条件的全科医师或加注全科医师执业范围的专科医师全职或兼职开办全科诊所。鼓励将诊所纳入医联体建设。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导诊所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支持和规范公私合作
《规划》提出,促进公立医疗机构和非公立医疗机构协调发展。
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与政府办医疗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医疗服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合作。按照平等自愿原则组建专科联盟。
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可以自愿加入公立医院牵头组建的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综合力量或专科服务能力较强的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也可牵头组建。
数据显示,2021年末,四川省医疗卫生机构总数达80249个,医院中,公立医院684个,民营医院1797个;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床位66.20万张,医院中,公立医院床位占65.13%,民营医院床位占34.87%。与上年比较,床位增加1.24万张,其中:医院床位增加1.27万张(公立医院增加0.68万张,民营医院增加0.59万张)。(本文为《看医界》发布,转载须经授权,并在文章开头注明作者和来源。)